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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遇到一片野高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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芦花鸡从小活动量大、攀登能力强、飞行距离长。因此,该鸡的抗病能力强,体态健美、肌肉发达,该品种鸡肉质紧凑、细腻而筋道,却也增加了秦俏俏的捕捉难度。

另外,芦花鸡认巢性非常强,不管白天游食多远,夕阳西下时,均回巢歇息。因此,很适合平原、丘陵、草原、山地等各种地貌的散放饲养。

芦花鸡属蛋肉兼用型鸡种,母鸡头部和颈羽边缘镶嵌橘红色或土黄色,羽毛紧密。公鸡颈羽和鞍羽多呈红色,尾羽黑色带有绿色光泽。单冠最多,豆冠、玫瑰冠、豌豆冠和草莓冠较少。喙基部为黑色,边缘及尖端呈白色、虹彩橘红色。

若是能够将这些鸡带回去,成规模的饲养,不但陵县的百姓们多了一项进项,自己也有了原材料的来源,方便自己开展很多食物的制作。

思及此,三哥秦永礼刚好回来,确认此处确实无主后,秦俏俏便将关于芦花鸡的各种情况,和自己的考量说给三哥听。

“如果照你说,这鸡会到时辰自己归巢,不如就跟着它,探好了它的老窝,再找人来,将它们一锅端了回去,如何?”三哥秦永礼豪气地说道。

“是个主意,而且这片高粱也可以收获了,这都需要人手,咱们可以先回去同爹爹通禀一声,让他赶紧调派人手过来。”秦俏俏其实想的和三哥大同小异。

“那谁来跟着这鸡?”秦永礼自然不会放心秦俏俏一人归去。

“三哥可还记得最初发现它的地方?”

“大致记得。”

“那就先回去吧,到时候人多了,一个鸡窝而已,总会找到的。”秦俏俏安慰纠结的三哥。

“甚好,那咱们快返程吧。”

“不急不急,把这高粱折些带回去,也好做个证据,另外,那些核桃也得劳烦三哥再打一些下来呢。”

“无妨无妨,哥哥帮你这些,本就应该。”三哥秦永礼听到秦俏俏难得的好语气,竟有些受宠若惊。

“三哥,若是酿酒成功了,妹妹先送你一坛呐。”秦俏俏拍拍三哥肩膀,遂顺着麻绳的踪迹折返。

而听到有酒喝,还是自己妹妹亲手酿的,光顾着开心的三哥秦永礼,差点儿一个没注意被脚下的麻绳绊倒。

而秦俏俏和三哥秦永礼不知道的是,当他们背影彻底消失,另有一队人出现在这片高粱地。

“五少,尾巴甩掉了。”一位中年男子单膝跪地,恭敬地朝着身前的半大男孩说道。

“可能看出是谁派来的?”五少没有回头看那男子,声音却格外清冷。

“那些人故作普通人模样,六子他们近身接触,却并未找到明显标志。”中年男子语气充满遗憾与自责。

“陆叔,你起来吧,这不是你的失误,是他们太着急了。”五少转身扶起中年男子,却不料被捅了一刀。

“你……”五少瞪大了眼睛看着陆叔,“陆叔,为什么……”

中年男子却痛哭起来,“五少,对不起,对不起,陆叔无能,你陆婶儿和阿栋都被……”

陆叔深吸一口气,继续说道,“这个伤处并不致命,我只是取些血,放心吧,陆叔都安排了,只要救出了你陆婶儿和阿栋,陆叔就回来接你,你……”

“陆叔,别说了,救出陆婶儿和阿栋,你就离开黄家吧,我不会放过那些人的。”五少捂住伤口,朝着秦俏俏他们离开的方向走去。

“五少,您在成年之前,也别回黄家了,他们都想要您的命啊!”陆叔跪着送走五少,边哭边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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